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易德祥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由一方承担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6-07-19 15:49)    点击:493

由一方承担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?

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,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,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。在婚内财产协议中,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。但是,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,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。否则,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
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易德祥律师提供“刑事辩护  合同纠纷  股权转让  行政诉讼  工程建筑  经济仲裁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易德祥律师,易德祥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易德祥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529112345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易德祥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昆明律师 | 昆明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易德祥律师主页,您是第41280位访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