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5-05-27 08:51) 点击:229 |
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。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,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、使用、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。具体包括:1、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;2、购买、装修、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;3、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;4、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、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;5、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,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;6、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。 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,离婚时,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,然后才能分割剩余的财产。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,或者双方约定财产各自归其所有的,则由双方以个人财产承担连带责任,至于夫妻内部按什么比例承担由双方协商,协商不成的,由法院根据双方经济状况作出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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