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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集体宿舍抢劫能认定为入户抢劫吗?

分类:时事点评    时间:(2014-12-30 16:10)    点击:230

  

  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不能认定为户。根据法律规定,“入户抢劫”中的户指住所,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,前者为功能特征,后者为场所特征。一般情况下,集体宿舍、旅店宾馆、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“户”,但在特定情况下,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,也可以认定为“户”。由此可知,当集体宿舍满足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时,如果在该集体宿舍抢劫便可认定为入户抢劫。

  相关法律可参考:

  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物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:

  (一)入户抢劫的;

  (二)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;

  (三)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;

  (四)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;

  (五)抢劫致人重伤、死亡的;

  (六)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;

  (七)持枪抢劫的;

  (八)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、救灾、救济物资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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